□记者刘启路
本报讯 郑州一家商贸公司为推销产品,购买10万余条有网购、电视购物经历的公民个人信息,雇用10余个员工挨个打电话推销。昨日,大河报记者从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获悉,该公司经理刘某因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起诉。
锅没收到,骚扰电话就来了
2013年6月,郑州市民陈先生遇到一件烦心事,通过电视购物购买了一台电压力锅,下单第二天,锅还没到货,陈先生却接到多个推销水杯、厨房小家电的等商品的电话。陈先生质疑对方如何获取他的号码,电话被挂断。陈先生打电话给电视购物公司反映,对方称可能其个人信息被泄露,然而,在接线员、快递等多个环节,都有泄露信息可能,此事难以追查。持续被各种推销电话、短信骚扰10多天,陈先生的手机才消停下来,此事不了了之。
同期,警方不断接到市民网购、电视购物后接到骚扰电话的线索,经摸排,锁定一家大量拨出推销电话的商贸公司。2013年8月7日,民警在经三路卡萨国际公寓,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。
为推销产品,网购10万多条个人信息
经查,时年27岁的刘某于2012年注册成立“欣泰嘉达商贸有限公司”,2013年5月在郑州设立办公地点,销售养生水杯、化妆品、塑身衣等商品。
为推销产品,刘某从网上购买客户信息,并雇用业务员进行电话推销。购买的信息主要是曾有电视购物、网购经历的,信息包括客户姓名、地址、电话。
经查,刘某共花费1万余元购买公民个人信息,共购买10万余条。“最吃香的个人信息是第一手的,每条能卖到六七毛,而被转卖多手的信息,每条4分钱就能买到。”
为推销产品,刘某先后雇用多名员工负责打电话,最多时,公司有13名员工。
一名5月份入职的员工说,入职3个月,他拨打了9600个电话,打通4800个,都能确认是本人的信息,而只卖出了16份产品。“电话接通后,是男的我就推销水杯,是女的则推销化妆品。”
办案检察官介绍,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刑法规定,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检察官奉劝对此有幻想者打消歪念头,不要以身试法。线索提供 韦改 张才辉
(原标题:为推销产品,男子网购十万余条个人信息)
已收藏!
您可通过新浪首页(www.sina.com.cn)顶部 “我的收藏”,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。
知道了